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用好应急救灾资金全力抓好抗灾夺丰收关键措施落实的通知》(苏农业〔2025〕12 号)要求,我区使用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泰财农〔2024〕62号)用于物资采购,采购磷酸二氢钾和兴欣富利素两种叶面肥迅速用于救灾生产,其中磷酸二氢钾采购40吨,兴欣富利素采购40吨,为做好补助物资发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5年姜堰区小麦生产应急救灾物资补助项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区2024年所有秋播小麦实际种植户(家庭农场、小户等)。
二、发放数量
参照今年小麦“一喷三防”统计的2024年秋播小麦实际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20亩以下)为基数进行补贴,确保一遍喷施全覆盖。具体发放数量详见附件1、2。
三、发放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为补助物资发放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做好补助物资发放监管工作。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为本次补助物资发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补助物资由厂家送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需组织专人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补助物资的签收和发放工作。
2、实行造册登记。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需对农户的补助面积、补助物资及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详见附表3),其中对20亩(含)以上补助物资发放明细精准到户进行公示;20亩以下补助物资分配表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公示,到户明细由各村(社区)自行公示,拍照存档。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需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每村核查4-5个组,每组随机抽查3户。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镇(区、街道)发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每镇(区、街道)抽查4-5村(社区),每村随机抽查3户,其中大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
3、强化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要指导农民尽快使用应急救灾物资,实现至少一次喷施全覆盖,达到抗旱、防早衰、防干热风(或高温逼熟)等多重功效,全力促进夏粮丰产丰收。
4、强化物资管理。补助物资系惠农性补贴,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进行“倒买倒卖”,不得搞“搭车销售”“捆绑销售”,区农业农村局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举报电话:88801721)。
5、认真做好总结。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对补助物资的发放明细表、公示照片等及时收集汇总,及时将补助物资发放明细农户签字原件送至区作栽站,可自行复印存档。
附件:1、2025年姜堰区小麦生产应急救灾物资补助项目物资发放分解表 2024年秋播小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docx
2、2025年姜堰区小麦生产应急救灾物资补助项目物资发放分解表 2024年秋播小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下.docx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