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姜堰调查队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姜堰调查队 发布日期:2025-04-10 16:22 浏览次数:

国家统计局姜堰调查队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合协调、管理调查队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调查队人事教育、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调查队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调查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编发及上报重大信息;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普及工作;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管理协调调查队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

(二)社会经济调查科。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中间消耗统计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零售商品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组织实施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服务消费调查及其他企业类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江苏调查总队布置的专项调查;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布置或批准,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开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民情民意等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三)住户和劳动力调查科。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对就业热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二、主要职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0770201

单位负责人:林善润(党组书记、队长)

四、办公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办公时间:1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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