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要点、月度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机关管理制度等综合性文稿;负责接待、会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财务、资产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办公大楼的运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应急用车管理、综治平安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督查督办;牵头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及道德讲堂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以及全区科技信息组织网络建设、科技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宣传计划和信息考核;负责科技信息的组织、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创新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并联系对接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党建、作风与效能建设、机关创先争优。
(二)高新技术科。牵头负责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培育争创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承担科技产业园、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业务指导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培育企业创新梯队;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工业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服务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科技管理科。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政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评估管理、科技政策奖补、考核、科学普及、软科学研究等工作;协调提出全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组织申报推荐省、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四)农村科技与社会事业发展科。组织拟订促进全区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负责农业(农村)科技培训及农业科技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基础研究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涉及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生物医药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工作。
(五)科技合作科。组织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推进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各类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组织拟订推动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大院大所对接等重大科技活动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有关团组、国际科技会议的组织、报批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外国人来我区工作、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管理和服务保障;负责外国高端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产业前瞻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重大工程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等申报推荐工作。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十二)拟订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8117990
单位负责人:纪立(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彭垛路58号。办公时间:1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