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7545/2011-00003 分 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1-03-22
文 号 姜政发〔2011〕44号 时 效 失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姜堰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姜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3-22 11:3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姜堰经济开发区、溱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

《姜堰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姜堰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姜堰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省和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姜堰素有崇文尚教的优良传统。“十一五”以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和省教育工作先进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市、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市。

全市现有普通高中7所(含完中2所),初级中学17所,小学2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35所;在校学生94184人,在职教师7622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9.3%,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9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5%,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8%;100%的镇建成社区教育中心,从业人员培训率50%以上。加快推进学校提档升级,省合格幼儿园、优质幼儿园建成率分别达100%和71.4%;创成省实验小学8所、示范初中12所,省四星级普通高中2所、三星级普通高中5所,省三星级职校1所,省农科教示范基地2个、社区教育中心3个,初步形成了“设施完善、质量一流、高位均衡、面向全体”的教育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包括:第一,调高目标定位是引领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必要前提。根据区域竞争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走好科学发展之路、五年建成教育强市”的决策部署,提出了“在苏中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着力构建“高位均衡、优质精品、人本和谐”的姜堰特色教育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率先发展、优先发展、跨越发展。第二,保障教育投入是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严格按照“三增长、一提高”的法定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构建稳定、有序、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强化质量管理是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环节,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实现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攀升。第四,加强队伍建设是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系统化、持续性的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构建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的长效化机制,实现了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增强了教育发展的内在活力。

强市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的重要阶段。当前,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均衡化水平还不够高,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特色、常规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品牌优势尚未形成;优质教育资源还不够丰富,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部分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过剩问题依然突出等等,迫切需要通过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全市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国民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和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扎实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育人为根本,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不断巩固、提升教育现代化创建成果,努力把姜堰教育办成省内一流教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教育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力求教育管理更加科学,办学条件更加先进,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师队伍更加精良,教育质量更加上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保障机制更具活力,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美誉度大幅提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5%以上,提高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巩固率99.9%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98%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8.5%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7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5年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100%的幼儿园建成泰州市优质园,90%以上的幼儿园达省优质园标准;逐步增加幼儿园公办教师编制,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实现校际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师资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位均衡,基本消除“择校”现象,义务教育的公平度、满意度不断提高,争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

——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力度,确保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1—2所高中进入全国一流高中行列。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做强做优罗塘高中,美术学校建成省内有影响的特色高中。

——职业教育协调创新发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规范化、优质化、市场化建设,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建成2—3个省级特色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行中西部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展招生渠道,扩大招生规模。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选聘行业、企业管理人才、技术能手担任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专家。加快建设姜堰中专,争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终身教育开放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切实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和老干部大学、家长学校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教育文化设施。广泛开展社会培训活动,严格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和资质认证,健全长效化的监管机制。深化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成人教育中心校向社区教育中心转型,力争100%的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级标准。

三、重点项目工程

紧紧围绕“促进公平、提升质量、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姜堰特色教育,不断放大姜堰教育的品牌效应。

(一)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程。

主要目标:不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加快建立“市级统筹、市镇共建、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

重点工作: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优化学前教育整体布局。严格按照省优质园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新建小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控体系,强化幼儿园日常管理。加强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园长和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建设工程。

主要目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人民群众一样满意,争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

重点工作:制定并实施《姜堰市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工作方案》,统筹规划示范市建设工作。调优学校布局,原则上农村每个镇只设1所中心小学、1所中心初中和1—2所完全小学,生源较少的镇则跨镇组建区域中心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城区新建3—5所小学,逐步缓解城区学校招生压力。大力推行小班化教学,到“十二五”期末,小学每班不超过3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40人。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正常流动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区学校管理骨干、优秀教师向农村有序流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将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加强特殊学校建设,不断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零收费”。坚持开放办学,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90%以上。

(三)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思想品质和创新精神,力求每个学生都具有健康的体魄、阳光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全体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展示,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保持省、泰州市领先位次,素质教育质量观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德育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意识为基础,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广泛开展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法纪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立体化的德育工作网络,努力把德育工作融入到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大班主任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德育工作队伍。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构建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课程特点的校园文化。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创造性地实施三级课程,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理化生、科学实验课,培养学生知行统一的优良品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全面实施分层教学,努力构建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落实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过程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管理、学校发展、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成长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厚重通灵”的教育教学风格。强化教育质量监控,建立完善多元化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快实现教育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实力提升转变。

(四)实施“人才强教、名师强校”工程。

主要目标:牢固树立“人才强教、名师强校”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不断壮大名、特、优教师队伍,力争特级教师覆盖到每一个学科,倾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教师学历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幼儿教师、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比例分别达90%和95%,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分别达35%、60%和95%,初中教师、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5%和12%;职业教育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其中10%左右的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坚持每2年对所有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加快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特级教师—人民教育家”的教师专业成长阶梯,不断壮大名、特、优教师队伍,其中省级名师、特级教师15名,泰州市级名师、骨干教师150名,姜堰市级名师、骨干教师400名。扎实推进校长队伍建设,坚持每年暑期举办1期校长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组织校长参加国家级校长网络培训和省、市级培训班,培养省级名校长1—2名,泰州市级名校长4—5名,姜堰市级名校长10名。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合理确定学校领导岗位职数、设置要求等。研究制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科学合理地配备、培养和使用中层干部。

(五)实施数字化教育建设工程。

主要目标: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进程,力求教育教学设施更加先进,学校基础条件、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处于全省较高水平。不断完善姜堰教育城域网,加快实现学校教学与管理的数字化,数字化校园建成率达100%。

重点工作: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切实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教育管理平台、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网络学习平台和信息互动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教学的能力与水平,推动教育管理方式、教师研修方式和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积极开发多样、优质的共享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全市、服务全民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教育服务,初步建成数字化学习型城市。

(六)实施现代学校管理工程。

主要目标: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构建具有姜堰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切实加强学校特色化建设,所有中小学校均有特色办学项目。全面完成57万平方米校舍的加固工作,校舍安全工程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100%的学校达到省级平安校园标准。

重点工作:不断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科学实施校务、校园、安全、教师、学生、教学、后勤等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增强管理实效。研究制定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一校一品”的学校特色建设活动,着力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育人环境,精心打造一批“品位高、品质优、品牌响、品相好、品行正”的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与境外学校、办学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加强多种形式的交流互访。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完善教师交流访学制度,定期选派教育管理人才和骨干教师参加境外培训活动。鼓励学校将学生海外体验纳入选修课程,加强学生涉外知识教育和能力训练。支持高中学校引入优质国际高中课程,构建有利于学生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长的高中办学模式。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化解机制,以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及方案,建立完善校舍维修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经费保障。

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始终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生均教育费用、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足额拨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经费,逐步增加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本化解公办学校建设债务。

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强化教育税费征收管理,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镇(区)增加对学校、幼儿园的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实行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土地出让经费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规划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步考虑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和审计制度,严格实行教育经费使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管好、用好现有教育经费,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或截留教育经费等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不断强化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二)推进改革创新,强化机制保障。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创新。不断完善“以市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各镇(区)办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大力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创新校长选拔、任用模式,切实加大校级干部自荐公推直选力度。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考核制度,加快形成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严格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切实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着力营造“敬才、用才、聚才、留才”的良好环境。

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综合效益为目标,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坚持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着力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教育教学责任。完善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参与监督管理等制度。广泛动员社区、学生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和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相结合,认真履行教育督导机构职能,建立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的督查指导。全面推行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综合督导评估,引导学校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课业负担、课程计划执行、考试考查规定执行等情况的抽查和督查,对相关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加大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快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实施奖惩。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依法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一切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困难学生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因贫辍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享有教育基本权利。强化教育行风建设,建树良好行业形象。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

(四)严格目标管理,强化组织保障。

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调研教育工作、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教育工作等制度。不断强化教育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努力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始终把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积极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广泛动员全社会主动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理解教育,努力创造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特色化。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学校党政领导。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开拓进取、教育管理能力强的年轻领导干部梯队。高度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工作,90%的学校建成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让干部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监督机制。

凝聚教育发展合力。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市发改委、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把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编委办、人社、教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师资配置方案,合理设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人社、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有机结合;综治办、公安、文广新、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场所的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净化、优化育人环境;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宣传、广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并积极依托社区资源,深入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履职、主动尽责,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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