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上文澜”姜堰区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7-21 17: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打造精准惠民文化服务活动品牌,充分发挥人才集聚、活动集聚、品牌集聚的融合效应,实现“从小文化向大文化、从送文化到种文化、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根本转变,形成区域内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拟在全区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邀请区内外100名左右的文艺家走进100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镇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企业、学校、军营、敬老院等)开展100场左右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档案收集。每场活动的档案收集由承办单位认真按要求填写“三书四表”(详见附件),并在活动结束后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报局文化艺术科审核存档。

(二)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活动前,要在区“康养文旅”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区级部门网站发布活动宣传预告。活动中,要邀请市区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活动后,要及时总结成绩和不足,并适时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承办单位原则上由各文艺协会、群文组织及文化传媒单位等组织实施,要牵头组织好各项活动,加强与所走进单位对接,切实做好活动筹备、开展及安全工作。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各项活动开展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财力,参照本活动方案,自行组织辖区内的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

(四)进一步注重资金管理。由局文化艺术科、办公室等部门牵头,邀请财政、审计、效能办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专项资金协调小组,对资金的统筹、使用及绩效管理进行全程监督,进而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过程监督体系。

(五)进一步创新购买方式。尝试“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探索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

(六)进一步明确经费标准。相对固定各类文化活动的金额,公益电影每场0.12万元,各类巡展、小型戏剧专场、文化志愿活动、专家讲座和笔会等每场0.75万元左右,书画交流研讨创作和展览等每场1万元左右,相对中、大型演出等1.2万元至1.6万元左右。活动开展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活动结束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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