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委办局,区有关委办局:
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拓展文化体验空间,加强文化品牌营销,积极策应泰州“梅兰芳艺术节”,打造姜堰特色文化品牌,提升优秀戏曲文化影响力,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姜堰区首届“梅兰芳戏剧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繁荣文艺精品创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姜堰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首届梅兰芳戏剧节期间举办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越韵芬芳”——越剧经典剧目《五女拜寿》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中旬
举办地点:区文化馆三水剧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南京市秦淮区小梅花青年越剧艺术团等
巡演巡展:越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2、“乐‘韵’堰上 艺‘品’梅香”——韵白小品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中旬
举办地点:白米镇雏鹰学校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文化馆 区图书馆 区博物馆 泰州市姜堰区笑哈哈艺术团等
巡演巡展:方言韵白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3、“戏润姜城 传承经典”——综艺类戏剧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中旬
举办地点:三水街道马厂社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家协会 区文化馆 区图书馆 区博物馆 三水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知时节(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巡演巡展:戏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4、“童心飞扬”——儿童剧《戏娃》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中旬
举办地点: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康华校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 天目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江苏省儿童艺术剧院等
巡演巡展:儿童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5、梅兰芳戏剧节论坛暨大型现代淮剧《高凤英》、小扬剧《苏中女杰》作品研讨会
举办时间:11月中旬
举办地点:农业生态园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 张甸镇为民服务中心 溱潼镇为民服务中心等
巡演巡展:戏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6、“梨园盛会”—— 戏曲票友演唱会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下旬
举办地点:姜堰凤凰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 区老干部艺术团 区老干部大学 区梅乡国剧社等
巡演巡展:戏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7、“吴侬乡音”——大型传统锡剧《珍珠塔》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下旬
举办地点:姜堰凤凰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罗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靖江市锡剧团等
巡演巡展:锡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8、“风翥罗塘”——大型古装扬剧《三凤求凰》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下旬
举办地点:姜堰凤凰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
馆 罗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高邮市扬剧团 区金燕扬剧团等
巡演巡展:扬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9、“英雄赞歌”——大型现代淮剧《杨根思》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下旬
举办地点:区文化馆三水剧场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 泰州市淮剧团等
巡演巡展:淮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10、“戏说黄梅”——黄梅戏经典剧目《女驸马》专场
举办时间:11月下旬
举办地点:凤凰广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 吉星艺术团等
巡演巡展:黄梅戏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11、“乡村欢歌”——大型现代淮剧《大喇叭开始广播啦》专场
举办时间:12月上旬
举办地点:梁徐街道文化站剧场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戏剧家协会 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梁徐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泰州市淮剧团等
巡演巡展:淮剧艺术普及 各镇街村居
12、“霓裳素描”——钱新明戏曲人物微画展览
举办时间:12月中旬
举办地点:区文化馆展厅
主办单位:区文体广旅局
承办单位:区图书馆 区文化馆 区博物馆等
巡展单位:各镇街村居 部分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班子,强化领导。成立2021年姜堰区首届梅兰芳戏剧节领导小组,由区文体广旅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艺科,负责艺术节活动的指导、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进。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巡展实施方案,做到方案、人员、经费“三落实”。各镇(街道)参与首届梅兰芳戏剧节活动情况将列入年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戏剧节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戏剧节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戏剧节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和社区要认真组织好戏剧节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海报、微博、微信等载体。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在省、市新闻媒体上的报道力度,扩大戏剧节影响力。
(四)全民参与,文化共建。戏剧节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群体参与到戏剧节活动中,要积极吸纳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参与戏剧节活动,要主动邀请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戏剧节活动,共同推进我区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对成功按相关要求完成活动的文艺社团,我局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各承办单位和镇街须在活动开展前,将参加首届梅兰芳戏剧节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报送区文体广旅局(三水大道86号),联系人:邹海俊,联系电话:88869285,邮箱:14521627@qq.com;高秀春,联系电话:88109290,邮箱:7645301040@qq.com。
泰州市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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