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4-28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1.姜堰区沈高镇双星村原229省道西侧约500米处原老化工厂内塑料粒子厂,无环保手续,生产噪声扰民;2.姜堰区沈高镇夏北社区原229省道东侧约200米处原钢厂内8家塑料粒子厂,生产废水直排,噪声扰民,近期为逃避检查暂时停产;3.姜堰区娄庄镇金宝莱纺织有限公司西侧大院内2家塑料粒子厂,环保手续不全,噪声扰民,近期为逃避检查暂时停产。望依法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溱潼镇人民政府 娄庄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该处原为“姜堰市沈高化工厂”,沈高化工厂于2009年关闭,2016年7月15日在此厂址注册成立“泰州市固斯特塑料制品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该厂共有2条造粒生产线,建有1套废水处理设施和1套废气处理设施。2023年4月5日,发改委、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四部门联合对该厂进行断电。目前,泰州市固斯特塑料制品厂对现场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进行清理,厂区现已全部清空。
2.该处实为泰州市铭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有6条造粒生产线,建有3套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废水处理设施。该公司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姜堰生态环境局针对铭鼎公司固废露天堆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5年1月,该企业考虑整改投资较高,难以达到销号标准,决定不再从事造粒生产,主动停止供电,并搬离大部分生产设备。目前由于该公司与房东存在经济纠纷,少量设备处于法院查封状态。
3.该处实为泰州市大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0日,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颗粒加工、销售等。该公司塑料粒子加工项目于2019年4月24日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同意,2019年1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的“厂区西南侧粉碎清洗车间生产线”现已全部拆除。同时,该企业定期采取停产整改的方式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整改,2023年11月2日,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
四、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5日至 2025年8月18日)向姜堰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23-88055166
电子邮箱:jy263bgs@126.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