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8-33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姜堰区顾高镇工业园区泰州市艺园泡沫厂常年直排有毒黑色烟气,影响周边群众健康。
二、整改实施主体
顾高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泰州市艺园泡沫厂实为泰州市日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江苏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1204民初2234号),该公司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届满前继续经营,环保、消防等应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3月29日,该公司因生物质锅炉废气不能稳定达现行排放标准,停产整改。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拆除生物质锅炉等生产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 2025年6月4日)向姜堰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23-88055166。
电子邮箱:jy263bgs@126.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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