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姜堰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小长假”水平,根据姜堰区政府关于发展假日经济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姜堰区域管理工作实际,对节假日期间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实施特别管理措施。
一、实施时间
国庆节:2026年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共7天。
二、实施区域
姜堰区主城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含各类公共通道、游园、广场等可供行人或车辆通行的区域。
三、具体措施
法定节假日期间,人行道区域车辆停放可以不受停车泊位限制,但停放时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对于上述时间段发生的车辆违停行为,原则上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提醒提示等方式予以纠正,不再采集车辆违停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人行道单一出入口、通道以及上下坡区域违停,造成人员、车辆通行困难的;
(二)在重要商贸综合体、景区、医院等主要通道违停,造成人员、车辆通行困难的;
(三)在沿街商住户门前违停,造成他人生活、经营困难的。
停放车辆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维护整体秩序。车辆违停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城管部门将予以提醒纠正。经提醒后仍未及时改正的,城管部门将依法采集车辆违停信息,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照相关规定拖移违停车辆。
在此,区城管局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规范选择停车区域,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