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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30 17:25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一、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的条件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二、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机构的条件

1.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

2.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4.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5.评估机构应至少配备4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6.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7.评估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公开征集采取线下方式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2月2日。区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区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上门服务及评估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后续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审核、更新服务供给方名单。报名地点:姜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姜堰区南环西路1001号科技大厦8层)。联系人:程越,联系电话:0523-88212850。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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