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关于注销泰州市宏凯粮食收购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04-29 16:05
浏览次数:次
泰州市宏凯粮食收购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港口经营,于近日向我局书面提交了《港口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
凡被公告注销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名单.xlsx
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