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姜农<招投标>罚告〔2026〕1号),向我局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听证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
听证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楼3楼307会议室
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听证内容:本案拟行政处罚事项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审议。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