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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职工莫运友投诉姜堰区大河马音乐酒馆店劳资纠纷案件法律文书送达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6-08 09:44 浏览次数:

姜堰区大河马音乐酒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EGR8XP08):

本局受理职工莫运友(身份证号:452223××××××××2018)投诉你单位与其存在劳资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你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告知:支付职工莫运友2025年9月至10月工资11416.8元,并加付50%赔偿金人民币5708.4元,合计人民币1712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听证,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口头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泰姜人社察处告字〔2026〕第1501号.docx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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