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泰州市姜堰区小青蛙专业厨房便民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居家养老服务一键通呼叫中心、泰州市姜堰区社区应急互助联盟3家社会组织,长期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未开展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且登记证书到期后未按期完成换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姜堰区南环西路1001号 邮政编码:225500
联系电话:0523-88810819
特此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