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完善传承人动态考核评估机制,依据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相关规定及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安排,我区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专项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述职自评、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本次市级传承人评估等次结果(共涉及11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遗产股反映。
联系电话:0523-88869491
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86号(邮政编码:225500)
附件:2023-2025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汇总表.docx
泰州市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