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机报废回收工作,推动我区农机装备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6〕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姜堰区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本次共确认农机报废回收企业两家,请泰州市辖区域内有意愿从事农机报废回收且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按照《姜堰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认定指南》(附件1)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农机推广站审核。
联系人:郑春辉;联系电话:0523-88803207。
附件:1.姜堰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认定指南.doc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