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编制了《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4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区划定范围
严格遵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征求本实施规划所涉及村组及农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实施方案》项目区,编号为26M041104,范围涉及白米镇、大伦镇、顾高镇、蒋垛镇、梁徐街道、娄庄镇、罗塘街道、天目山街道、淤溪镇、俞垛镇、张甸镇。
二、项目区规模
项目区使用拆旧地块新增农用地指标14.0212公顷,新增耕地13.9270公顷。
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14.016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4.0169公顷,占用农用地14.0069公顷(其中耕地12.6847公顷),占用未利用地0.0100公顷。建新地块中建新留用地块5块,土地利用方向为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拟于2026年开展建设。
三、规划方案实施效益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紧张关系,可以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率,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可逐步改善农村土地无序利用、功能紊乱的状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同时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该《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0天(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23-88089660
邮箱:1195216255@qq.com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4批实施方案.docx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