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2024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14:42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对象:2024年度报告对象是202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报的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的途径和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js.gsxt.gov.cn,也可扫描营业执照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点击下方的“企业信息填报”,按要求进行联络员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可填写相关信息直接登录,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注册成功以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选择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按步骤填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当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年报申报工作。

电脑操作不便的可以微信关注“姜堰市场监管”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办事指南”,选择“年报入口”登录填报。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微信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打开后点击下方“年度报告”,选择“江苏”,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进行填报。

四、法律责任。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融资贷款、网上平台交易、市场或行业准入等工作中将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市场主体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附年报咨询电话:

1.城区分局,管辖罗塘街道,联系电话88212225;

2.城西分局,管辖三水街道,联系电话88986908;

3.城北分局,管辖天目山街道,联系电话88217916;

4.顾高分局,管辖梁徐街道、顾高镇,联系电话88267951;

5.溱潼分局,管辖溱潼镇,联系电话88616161;

6.蒋垛分局,管辖蒋垛镇、大伦镇,联系电话88301181;

7.张甸分局,管辖张甸镇,联系电话88551077;

8.白米分局,管辖白米镇、娄庄镇,联系电话88331049;

9.淤溪分局,管辖淤溪镇、俞垛镇,联系电话88559088;

10.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联系电话88277587。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