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局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30号)文件,立项批复23家家庭农场和7家农民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方案。姜堰区兴泰镇振林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实施,为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充分使用,经主体申报、镇级初审、区级审核,拟对姜堰区紧跟家庭农场实施方案进行立项批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101645、88859406。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拟立项项目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建设地址 | 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1 | 姜堰区紧跟家庭农场 | 溱潼镇西陈庄村、三里泽村 | 10 | 5 | 播种机1台、无人机1台。 |
合计 | 10 | 5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