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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职工投诉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件法律文书送达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4-02 08:43 浏览次数:

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75405420C):

本局受理职工薛颖慧(身份证号:230522xxxxxxxx2263)投诉你单位与其存在劳资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拖欠职工薛颖慧2024年10月至11月工资12405.9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本局指令如下:限在收到本指令书五个工作日内结清拖欠的工资,并将工资发放凭证报送至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8室。)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pdf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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