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密防范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紧扣省、市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通过“警示约谈划红线、承诺公示明底线、建章立制筑防线“三步走,全方位织密群众用药安全保障网,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药箱子“。
以警示约谈为基础,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组织召开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警示教育暨责任约谈会,聚焦记录不真实、渠道不合规、储存不达标、销售"回流药"等四类典型突出问题,结合法律法规深度解读与真实案例剖析,开展全覆盖式警示教育。针对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一对一"靶向约谈,当面指出症结、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真正从思想深处正视问题、从行动实处立行立改,切实增强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内生动力。
以承诺公示为载体,夯实主体责任落实。在警示教育约谈的基础上,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统一签订《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同步指导各药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十个不”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通过责任承诺与信息公开双向发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行业自律氛围。
以建章立制为保障,提升常态监管效能。通过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提示、警示、告知等多种行政指导方式,紧盯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辖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以“四个最严”要求抓好药品零售环节监管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从源头防范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让老百姓购药更放心、用药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