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区统计局党组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7个问题,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已有36个问题整改到位,1个问题初步整改,54条措施已落实,1条措施正在落实,建立完善制度4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巡察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往深里抓、往实里走。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扎实、深入、有效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讲政治、带头学思想、带头守纪律、带头强作风、带头抓落实,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推动各科室根据责任分工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认真对照梳理,制定整改方案,针对4方面37个具体问题,逐条分解,提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整改任务55项,细化了每项任务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并要求各责任科室抓紧整改工作进度,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改出实效。在落实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列出的的重点任务,各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定期检查各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不“清零”不罢休。
(四)注重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推动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将巡察整改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江苏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在坚持立行立改、快整快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原因,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了4项制度,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真正使区统计局风更清、气更正、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姜堰统计事业的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丰富常态化学习内容,3月20日、5月24日、8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第二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相结合,1-8月组织研讨交流4次,切实提高局党组做好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针对我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矛盾,鼓励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调研,撰写一批高质量分析文章。2023年1月-8月,全局撰写统计报告27篇,获得区领导批示7次,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及时把脉经济运行态势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于7月20日抽查了半年来班子成员个人学习记录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整体上班子成员均制定了自学计划,做到自学有笔记、集中学习有记录。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深入系统地学习,记录的学习笔记态度认真,内容充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理论学习进一步抓实。
3.关于“研判力不强,对国家出台的政策、国内外的环境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敏锐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提升全区统计人员调研分析能力,8月29日邀请专家作“调查•研究”专题培训,从调查研究的问题短板、调查研究能力的提升、调查研究的组织实施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剖析,取得良好效果。
(2)修订《姜堰区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在统计服务(分析、信息)计分细则,明确专题调研分析要求,干部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的积极性得到增强,1-8月共撰写27篇,比去年增加8篇,其中专题分析4篇。
4.关于“培育引导力度不够,未体现区产业发展高质量成果”问题的整改。
(1)每月反馈月度线索企业给各专业,由各专业督促镇街部门及时入库,1-7月份,我区新增“四上”企业75家,同比增加6家,列全市第2位。
(2)5月、7月分别通报各镇街入库情况,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
(3)目前“四上”单位入库情况已列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五比五突破”考核实施办法中,激励镇街园区项目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5.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截至8月底,各专业行政指导22家,经过指导,企业会计熟练登录报表平台,自行报送统计数据,相关台账资料整理齐全。
(2)坚持依法统计,要求企业不得随意预估数据,根据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报表上报期间即报即审,下发查询核实表。镇街及时核实反馈查询表,企业有误即改,无误查明原因,数据质量得到保证。
6.关于“基层统计培训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月28日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工业、能源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3月30日对本年政府投资项目统计负责人进行培训;5月31日对27家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组织业务培训;7月5日建筑业统计业务培训。培训效果明显,企业会计对指标解释理解更加透彻,统计工作人员月度报表期间及时关注报表审核查询,及时发现企业波动异常的原因。
(2)7月11日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组织局各科室、镇街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就各专业工作要点、下阶段工作、难点等方面展开交流,从时间安排、报表审核、关键指标、走访服务、凭证收集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夯实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7.关于“镇街统计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1)8月底,区统计局领导分头带队,赴挂钩镇街(园区)开展调研走访。与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交流座谈,督促镇街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泰姜办〔2018〕47号)相关要求,配齐统计人员。
(2)完善信息档案,已建立全区统计人员信息管理档案,及时掌握统计人员变动信息,并在《镇街(园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中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变动要经区统计局同意、其他统计人员变动要向区统计局报备。
8.关于“意识形态学习上紧下松”问题的整改。
(1)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于6月25日为全局人员讲《深入学习新思想 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党课,8月9日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等内容,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得到加强。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7月31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本系统实际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10.关于“意识形态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5月30日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姜堰区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意识形态考核要求。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既要管好业务,又要管好人。4月26日、7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总结半年度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主题党日必学项,2023年1月-8月累计学习8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1月向全局人员传达警示教育大会精神,4月邀请保密局人员播放保密警示教育片、学习区纪委监委六起典型问题通报,7月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作风得到了持续改进。
1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各分管领导于7月对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机关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在1月、4月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教育2次,守好各项廉洁关口,未发生过节“失节”情况。
13.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新一轮排查,并结合工作岗位特点重新制定措施,形成《姜堰区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2)7月31日党组研究修订完善《姜堰区统计局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记分管理办法》,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全过程,靶向解决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14.关于“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8月,组织全局统计执法持证人员学习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书等内容,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执法检查操作方法。
(2)5月、8月,抽选局两名执法人员参加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熟悉上级执法操作方式,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提高。
(3)8月,组织参加省局执法检查的人员交流心得体会,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15.关于“执法卷宗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1)7月,组织参加第一批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案卷自查,发现并及时补齐签名,达到案卷规范。
(2)根据上级单位要求,8月31日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拟定于9月18日开展第二批执法检查,规范整理执法卷宗。
16.关于“执法检查未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
(1)6月,要求被责令整改企业及时回复整改文书,对整改情况回头看,已形成执法检查闭环。
17.关于“部分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1)对反馈提出的问题,已经补齐了情况说明,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完善,符合要求。
(2)按照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经办人提供可以辅助证明原始凭证真实性的凭据及相关资料,确保费用支出真实、合规、合法。
18.关于“部分支出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原始票据审核,要求手续规范,合同签订内容完善,票据原始清单完整,凡各种不合规票据、手续不完备的报账清单一律拒绝支付。
19.关于“审批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认真审核财务票据,严格执行事先审批的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均需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支出。
20.关于“违反会计原则调账”问题的整改。
(1)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规范账务调整程序,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1.关于“会计科目运用错误”问题的整改。
(1)分管负责人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相关会计科目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拨款项目进行账务处理,并排查今年以来账册,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2.关于“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1)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对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掌握了会议记录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词句准确、书面整洁的基本要求,确保会议各个要素、各项议程、各类决议等全程留痕。
23.关于“公文发文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以党组发文。
(2)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4.关于“服务指导企业次数少”问题的整改。
(1)截至8月底,各专业行政指导22家,经过指导,企业会计熟练登录报表平台,自行报送统计数据,相关台账资料整理齐全,后续将加大指导力度,年内做到新增四上单位指导全覆盖。
(2)8月,班子成员走访挂钩镇街,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五经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工作开展情况,与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交流座谈,并走访部分重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5.关于“争先进位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经5月30日局党组研究,将业务工作在泰州年度考核排名作为加分项纳入绩效考核办法,对于业务工作在泰州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加10分,获得良好等次的加4分,达不到合格等次的扣10分,激励争先进位。
(2)争当表率,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争做贡献,不遗余力抓好五经普工作,聚焦普查工作全过程,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五经普”清查工作落实落细;争先进位,开展大兴调查研究,拓展研究深度,已形成4篇专题分析,7篇统计分析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
26.关于“局长办公会召开次数偏少”问题的整改。
(1)分别在3月29日、4月26日、5月30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1日召开局长办公月度例会,各科室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分管领导点评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梳理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27.关于“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1)修订《姜堰区统计局制度汇编》,制定考勤制度,对照制度和《姜堰区统计局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记分管理办法》通报7月、8月考勤情况,营造纪律严明、规范有序、勤政高效的工作氛围。
28.关于“关于统计工作的四个重要文件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
(1)4月、5月、7月、8月组织全局人员、镇街园区统计人员集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29.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现象”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7月31日研究修订《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大额支出事项严格遵循“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先议后支,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作为相关票据的附件。
30.关于“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会中按照“谁分管、谁提出、谁先表态”,要求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由专人负责记录,对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归档。
31.关于“中层干部选任细节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选拔综合考察报告的全面性,将民主测评情况写进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在真实形象地描述考察对象主要表现和特长的同时,对其主要缺点和不足,作出全面、准确地客观评价。
(2)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与考察对象逐一面谈,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严格规范程序,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出具廉洁自律鉴定书,所有考察材料交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32.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姜堰区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所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重新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纪实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33.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8月2日对支部委员进行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培训,6-9月围绕区级主题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主题党日的年度主题和月度主题,支部书记对主题党日方案进行提前审核。
34.关于“主题党日党味不浓”问题的整改。
(1)8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泰州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操作规程(试行)》文件的学习,6-9月主题党日在上级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
35.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8月2日组织《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学习,加强对《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的学习理解掌握,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发生,并于8月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揭短亮丑”的效果。
36.关于“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7月31日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等重点对象集中学习了采购、财务等相关知识及有关纪律规定,严守《姜堰区统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层层把关,规范资产物品采购程序。
(2)分别在3月29日、4月26日、5月30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1日召开局长办公月度例会,各科室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分管领导点评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梳理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37.关于“往来款中仍有长期挂账不清理情况”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财政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其他应付款中拆迁款499595元已于2023年6月1日上缴国库;其他应收款中10000元已于2023年9月15日上缴国库。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执法卷宗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1)7月,组织参加第一批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案卷自查,发现并及时补齐签名,达到案卷规范。
(2)8月31日已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于9月18日开展第二批执法检查,规范整理执法卷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通过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树立“整改永无止境”的意识,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避免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是持续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好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真正使问题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与统计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紧抓实,久久为功,为姜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869380;邮政信箱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25500;电子邮箱tjjbgs88869380@126.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