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17-0283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姜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文 号 | 泰姜政发[2017]3号 | 时 效 | 有效 |
泰姜政发〔2017〕3号
区政府关于陈中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中伟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主任科员;
赵会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曹正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常晓武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科级)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钱小忠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溱潼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蒋垛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云勤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迎春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兆勤、鲁世明同志任江苏省姜堰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长春同志任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