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6-02754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姜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25
文 号 泰姜政发[2016]61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姜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06 14:42 浏览次数:

  泰姜政发〔2016〕61


区政府关于成立姜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文飙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健全 区政府副区长、装备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成员:谷文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陆开杰区人行行长

  凌志群区委农工办副主任

  王凯区财政局副局长

  孟鸿平区农委副主任

  王敬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姜国云区法院副院长

  付会生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丁俊龙区农业银行行长

  刘友余区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范建锋区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汪毅进区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华伟区锡州村镇银行行长

  马冬生区人保财险公司副经理

  吴素兰区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姜堰支行,由分管行长兼任主任。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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