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24-331541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12
文 号 泰姜政发〔2024〕22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12 15:06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制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泰政发〔2022〕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2024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编制计划如下:

一、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

(一)为全面提升我区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检查质效,有效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各部门、镇街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管理的办法》,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

(二)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集中优势资源精准扶持、精准指导,加快培育一批在行业内具有引领力、竞争力的企业,促进工业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制定《姜堰区工业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意见》,由区工信局牵头起草。

(三)2022年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姜政规〔2022〕1号),根据《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泰姜政发〔2023〕41号)要求,对该文件修改后重新发布,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

(四)为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制定《姜堰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

(五)为确保新建小区能满足群众基本的健身诉求,确保新建居住区群众的健身权益,同时形成更有密度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制定《泰州市姜堰区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由区文体广旅局牵头起草。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合法、必要、适当为前提,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可能对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风险评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四)起草单位应当向区司法局提供审查所需的下列材料:评估论证报告,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依据,起草阶段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以上材料电子档一并报送。

(五)凡未列入2024年制定计划的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核。对确属事先无法预见且必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提出制定理由及依据,报区政府批准后再予增列。

附件: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一览表


附件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一览表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送审时间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管理的办法

住建局

2024.1

2

姜堰区工业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意见

工信局

2024.3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住建局

2024.6

4

姜堰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住建局

2024.6

5

泰州市姜堰区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文体广旅局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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