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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姜堰区2021年生态幸福河湖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农村河道系统整治,改善河道环境,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姜堰区2021年生态幸福河湖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107-321204-04-01-67077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对16条河道进行绿化及生态修复。河道总长约14.4千米,总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三水街道新河长1.1千米,实施河坡绿化1.4万平方米;蒋垛镇光华河长1.3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1.89万平方米;光华1号沟塘长0.38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54万平方米;光华2号沟塘长0.87千米,实施河坡绿化1.22万平方米;邱刘1号沟塘长0.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78万平方米;邱刘2号沟塘长0.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7万平方米;张甸镇杨尹河长4.02千米,实施河坡绿化6.4万平方米;八桥河长0.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45万平方米;沙梓庄中1号河长0.2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22万平方米;沙梓庄中2号河长0.12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11万平方米;沙梓庄中3号河长0.2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18万平方米;白米镇老坝塘河长1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22万平方米;娄庄镇新农1组河长0.5千米,实施河坡绿化0.5万平方米;溱潼镇备战河长1.7千米,实施河坡绿化2.1万平方米;俞垛镇直淀港长1.4千米,实施河坡绿化3.36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1.4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上级资金支持解决,已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设时限:6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局的核准意见实施。
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水、节能“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六、接批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投资概算超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概算10%的,或拟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应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