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3.0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2-28 09:16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3.0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3.0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推进全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提升,打造“365·天天在线”营商品牌,以一流营商环境护航“康养名城 活力姜堰”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文件。

一、“堰商汇”数智亲商平台建设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为企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企业反映的惠企政策申报繁、银企对接难等痛点、堵点。

惠企政策“一键申报、达标即奖”,政策自动匹配、企业一表申请,实现奖补直达、无需跑腿,自企业申报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区级财政奖补原则上30个工作日到账。

企业诉求“线上提交、全程跟办”,专员跟踪服务,8个工作日内诉求直办。

融资对接“及时响应、闭环处置”,汇聚驻姜银行金融产品信息,企业提出融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受理、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符合条件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下放贷。

招聘求职“双向选择、精准对接”,提供招聘求职信息发布对接平台,预告最新招聘活动,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二、政务服务审批

项目所在地确定用地范围后,出具用地红线,实行容缺预审批,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五证齐发”“拿地即开工”。简化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项目竣工后,“零材料”办理工业项目用地首次登记。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优化“超时默认制”,对立项至竣工的25个涉审事项全程帮办代办,设置超时默认时限,审批总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三、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齐发证”,探索“边建边验收”等模式,工程主体完工后,组织多部门进行竣工前指导,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审批,实现“竣工即发证”。

开辟消防验收“绿色通道”,同一项目不同单体可分批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大型建设项目先行投入使用部分可单独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建设项目内部装修可合并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压缩消防验收至7个工作日内。

试行档案分段验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节点、分阶段进行档案验收,减轻工程验收压力。

四、涉审中介服务

更新公布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作为行政审批和备案的限制条件。

推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施服务项目、标准、收费、时限、一次性通过率“五公开”。对在姜有执业行为的中介机构开展星级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监管、等级评定”,定期在审批大厅及“堰商汇”平台公示评价结果。

组建“市场监管+行业主管+企业代表”多维度联合检查团,对捆绑服务、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整治,净化涉审中介市场。

五、涉企执法监管

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除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的检查、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等外,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日”,期间不得对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年内涉企检查频次减少40%,其中重点企业减少50%以上、行政处罚案件数减少20%以上。

实施“预告式”执法检查。执法监管单位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明确执法检查重点,以书面函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前15天告知被检查对象。

突出“分级式”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差异化免检免扰机制,通过网络监管、视频监管、遥感监测、预警防控等手段,实时掌握、动态分析、及时预警企业生产风险,避免非必要现场执法。建立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清单内企业在管控期生产经营不间断、不暂停。

推进“联合执法”,拓宽“柔性执法”。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建立“1个部门牵头、N个部门协同”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扩容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事项,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杜绝同案不同罚,对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违不罚”。

加强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重点检查各部门行政裁量权行使、免罚轻罚清单等执行情况,案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随意检查、处罚过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六、企业降本增效

搭建区级产销对接服务平台,年内组织5场以上产销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之间协作配套,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享受财政补助的房屋(厂房),可减免1个月租金、缓缴3个月租金。

七、企业开办注销

推行企业开办设立登记等5个事项0.5个工作日办结,全业务“一网通办”。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赠送包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物品的“注册礼包”。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行企业“一照多址”,符合条件企业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建立市场主体集群登记“地址库”,推行集群注册登记服务。打造3处“零创空间”创业帮扶平台,实现经营场所使用、设立、赋能等“零费用”。

推行“个转企”便利化登记,合并个体工商户注销、公司设立2个环节,申报材料减少50%以上。

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且2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市场主体,可申请线上主体注销业务。

八、水电气讯“一网通办”

提升审批大厅“市政专窗”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审批环节“水电气讯”联合报装,“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并接入”,无外线工程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并联办理。

对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涉路施工等许可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同一路段涉及多个接入工程施工,综合优化选线方案及道路开挖计划,避免同一路段重复开挖。

扩大“开门接电”服务范围,由“用户等电”向“电等用户”转变,发挥“淼来电”重大项目服务团队作用,全过程跟踪业扩报装,保障用户早用电。

九、土地要素保障

优先保障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项目供地,细化推广产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进一步完善“带方案挂牌”供地方式。

鼓励引导企业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对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可分期分区进行规划核实;对新办企业盘活利用原有厂房的,转让过程中可实施“带押过户”;对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可分幢(分层)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十、环境要素保障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开发区、高新区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承诺制审批,时间压缩为1天;对同类型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探索推进项目环评、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

建好区级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对年新增NOx、COD、VOCs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项目,环评审批中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推动“绿色群岛”建设,实现酸洗、表面喷涂、固废集中处置。

十一、企业用工服务

组织企业参加校园“泰州日”“姜堰人才日”等系列活动,与高校常态化开展“订单班”和“冠名班”合作,实现校企精准对接。推进“姜好就业”零工市场平台建设,形成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就业服务格局,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二、金融需求服务

持续发挥省、市、区三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作用,拓展“小微贷”“泰信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担保基金”等政银产品额度,全年政银产品贷款余额30亿元以上。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服务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平均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0.8%。聚集区内优质企业嫁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年新增直接融资额5亿元以上。

十三、对外开放水平提升

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姜堰港开辟水运集装箱航线,支持建设内河港海关监管场所。对应不同国家,梳理国际税收协定政策规定,“一企一策”针对帮扶,定制个性化政策汇编。开通海关AEO高级认证申报便捷通道,实现优先认证和快速过审。鼓励企业“抱团出海”抢抓订单,积极宣传推介境外参展、“苏贸贷”、出口信用险等相关支持政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展会不少于50次。

十四、纳税缴费服务

提供“智能咨询首应+人工坐席兜底+屏对屏解难”的多级智能咨询辅导,平均办税时长、等待时长均缩短至5分钟以内。

大力压缩退税办理时长,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办理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留抵退税自纳税人申请至税款到账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精准画像,分类评价,线上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年终一次性推送“红利账单”。

十五、商事司法保障

完善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在区、镇矛盾调处中心、人民法庭增加设立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以各商会为依托的商事调解组织,运用诉前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避免诉累。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构建“绿色通道”,通过“立审执”无缝衔接,缩短涉企案件解决周期。

加大涉及民营企业应收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执行到位。推行“胜诉即退费”模式,按照“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十六、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破除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规范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降低企业招标投标成本,免收招标文件费、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七、人才关心关爱

实施人才共有产权房制度,办好人才专场房交会。打造“1+2+N”青年人才驿站矩阵,全年新增人才公寓400套,为来姜求职青年提供不超过14天免费住宿。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为姜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统筹解决其子女入学需求。

打造以“三水人才热线”“三水人才码”“三水英才卡”“三水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为载体的“一号一码一卡一站”服务体系,定期评选奖励“人才强企”先进单位,提升服务集成性和政策享受率,打造更具吸引力的“青堰”友好城市。

十八、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信用修复。常态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鼓励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探索信用修复“短信提醒”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坚决防范“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和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政务失信记录信息归集共享、失信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十九、畅通政企沟通

完善“先解决问题再说”“营商环境直通车”“营商环境观察员”三项机制,建立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全链条处理机制,实现政企之间诉求表达、问题解决、落实反馈的管理闭环。

实行园区工作日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采取“现场办公+企业走访”方式,每月至少安排一天到重点园区。

实行领导挂钩企业机制,亿元以上企业由区四套班子成员挂钩,规上企业由镇街(园区)班子成员挂钩,每季度确保走访1次。

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区领导每季度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一次以上,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建立镇街(园区)规上企业微信交流群,完善联络机制,及时送政策送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反映问题。

二十、督查推进机制

对照实施细则,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实行表扬、批评“双通报”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的申请“骏马奖”专项奖励,对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作为“蜗牛奖”线索移送区效能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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