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6-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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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23-88816249
通信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大厅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
邮 编:225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东侧、天目西路北侧(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工业预处理厂原红线范围内) | 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将原有的2万m3/d的工业污水预处理工段改建为3万m3/d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原有的生活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设计处理能力6万m3/d,并新建深度处理单元。该项目实施后,规模从已批准的日处理污水8万吨提升至日处理污水9万吨,整体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消毒池”的组合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改造南区生化池,改造北区生化池;(2)新增旋流沉砂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等单元,同时拆除厂区内部分构建筑物;(3)配套新增厂内电气自控及其他公辅设施;(4)新增尾水排水管道;(5)更换原厂区内原有设备及管道。出水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从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其中TN排放标准为12(15)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的C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已于2024年1月2日取得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泰姜行审备【2024】1号(项目代码:2401-321204-89-02-278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