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泰州市区2021年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泰农计〔2021〕4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我区6家企业秸秆离田收集利用量符合奖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核定的离田收集量为8205.68吨),获得市级财政奖补资金49万元,现将各有关秸秆收集利用企业(站点)的秸秆收集利用量及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企业(站点)秸秆收集量及奖补资金分配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耕保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爱霞
联系电话:0523-88802306
附件:2021年姜堰区秸秆收集利用企业(站点)秸秆收集利用量及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pdf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