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级别为副处级,为泰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委托泰州市姜堰区管理。实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园区+街道+集团公司”的运营机制。改革现有工作运行模式,统分联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两大功能,其中,经济发展功能由开发区具体负责,侧重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同时履行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财政运作、服务保障等职能;社会治理模块由三水街道承接运作;加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建设,明晰经营主业,承接相匹配的融资、建设、投资、运营、服务等职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党工委、管委会综合设置6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管理。负责做好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工作安排,协调、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开发区(三水街道)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管理体制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干部考核、考察、选拔、工资福利、绩效考核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协助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档案管理、网络舆情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进行招投标管理;负责对招标实行登记,签发招标中标通知书并备案;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负责公务用车调度、会议组织、公务商务接待、食堂管理、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二)经济发展。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引导、推动开发区企业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监测、上报等统计工作,做好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和企业经营问题,负责省级开发区的考核、对接等重大工作;负责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的研究、规划和推进工作,引导开发区企业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负责区内新招引企业达效50%后的投资强度验收、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与发改、经信、统计、商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三)产业服务(科创人才)。负责开发区人才引进、开发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区人才科技支撑、人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际合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的申报;负责园区企业闲置(不良)资产、低效利用土地的管理与处置;统筹协调开发区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和建筑业考核工作(不含小微工程);负责开发区规划编制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开发区土地利用工作,根据新城区建设和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制定用地计划,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用地报批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子园区管理工作,做好入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制订开发区搬迁年度计划。
(四)安监和生态环保。负责制定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及规上、限上三产服务业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及规上、限上三产服务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企业生态环境检查及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治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五)财务审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决算;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结算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项财政支出、财政资金的调度、拨款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负责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收入管理。负责核定新上政府公益性项目名单,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制定科学合规的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负责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负责压降债务成本;负责强化财务风险防范内控机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构建债务风险监测和管理体系。
(六)投资促进。负责制订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对开发区招商引资活动进行安排、组织;负责各类入区投资项目的对接和洽谈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规划,招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质量项目落户,构建、拓展、维护招商网络,搜集、储备优质项目信息,分析研判项目情况,建立有效项目信息库;负责开发区入区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咨询;负责办理新落户项目预评估,并协助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含营业执照、备案、稳评、环评、能评、安评等);负责申报亿元以上项目开工、竣工验收,收集、上报资料以及现场考核验收。
核定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员额总数141名。核定领导职数6名(含纪工委书记1名)。核定职能机构部长6名,副部长17名。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可面向社会招聘1-2名专业型管委会副主任,由开发区履行相关手续。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探索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借助非公资本体制机制优势帮助国有企业激发市场活力。
(三)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有关开发区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强化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提升发展质效。
(四)立足经济发展定位,聚焦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职能,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重大项目招引,建立优质高效服务机制,加快提升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能级。
(五)承担辖区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相关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
(六)加强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坚持规范运营、风险可控,健全完善投融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内控机制。
(七)科学确定开发区空间布局、四至范围、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良性格局。围绕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八)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23-88812611
单位负责人:左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四、办公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科技路199号。办公时间:1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