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统计局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3-01 17:11 浏览次数:

姜堰区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做好全局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牵头起草和修改有关非经济形势分析类的重要文稿;牵头负责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出境报审报批等外事工作;调查研究全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全区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组秘书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等。

(二)综合统计科。执行上级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省及市统计局制定的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市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区及分镇(街道)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科学技术、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口、工资、企业用工、企业创新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交通运输、邮电、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服务业统计科。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组织实施服务业企业及事业单位、互联网相关新经济、交通运输等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与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及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制度;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指导部门能源生产消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农业农村统计科(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对全区农业经济的各项重点目标、支柱产业进行跟踪监测和统计分析,完成全区第一产业统计核算任务;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其他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监督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则、调查计划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及各镇(街道)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资源、房屋、生态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区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落实全区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和推进全区统计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8869380

单位负责人:孙荣荣(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办公时间:1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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