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8-15 10:59 浏览次数:

《泰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在国家严禁新增铸造产能期间,姜堰区违规为9家铸造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审批部门通过情况说明、公函等变通方式为30个违规项目“开绿灯”。

二、责任单位

姜堰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泰州市工信局 泰州市发改委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数据局

四、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规范完善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的工作要求,推动铸造行业专项整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全区89家关停退出企业均建立影像资料档案,107家整治提升企业均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完成了现场验收。

2.新上项目均按照2024年2月19日制定的《姜堰区新办铸造项目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项目评审。

3.现场抽查首林电气、宁泰模具两家关停退出企业,铸造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退出铸造行业;现场抽查鑫跃金属制品、江海冶金、南华电机三家整治提升企业,均已按照整治方案实现规范提升。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5日至 2025年8月28日)向姜堰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23-88055166

电子邮箱:jy263bgs@126.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