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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监管的通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30 15:51 浏览次数:

2024高考、中考在即,为保障迎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至14:00和19:00至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二、严禁举办以歌舞、播放音乐、使用高声喇叭等为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

三、使用家用电器、演奏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外娱乐活动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避免造成噪声污染。

四、城区夜宵经营业主负责做好消费者的劝导和解释工作,避免消费者高声喧哗干扰考生学习和生活。

五、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放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各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处,举报电话:0523-88088586。

特此通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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