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现有农村邮件快件收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农村百姓用邮需求,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发农村邮件快件收发公益岗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503号)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姜堰邮政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姜堰区邮件快件收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4日,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征集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公开征集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4日结束。
二、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