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姜堰区实际,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起草形成了《姜堰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征集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公开征集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结束。
二、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