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制定泰州市姜堰区新开幼儿园保教费(试行价)定价方案,促进幼儿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限期限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99号)、《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8〕1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我委拟定了《泰州市姜堰区新开幼儿园保教费(试行价)定价方案》,并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结果说明如下:
一、征集意见范围
此次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5年7月17日开始,至2025年7月25日结束,广泛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