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进一步完善有关事项,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已对《<姜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2024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5年1月3日结束,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结果说明如下:
一、征集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4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5年1月3日结束,广泛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