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我局起草了《关于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结束,广泛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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