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业用水权确权管理,维护用水秩序,促进农业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农业用水权确权暂行办法》(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收到意见建议0条。
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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