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我委拟定了《姜堰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定价方案》,从2023年5月22日开始,至2023年5月29日结束,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征集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集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3年5月22日开始,至2023年5月29日结束,广泛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结果反馈
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