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住建局《关于请求明确康怡新村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及车位租金标准的函》,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经调查测算,拟制定康怡新村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住建局申报的康怡新村一期工程A区保障性住房位于罗塘街道东桥新寓安置区北侧,包含18层高层4栋、6层多层2栋,共504套。配备电梯,1梯2户,每套房面积约70平方米,户型为2室1厅1厨1卫,套内简单装修,无家电家具等设备设施。配套公共用房及物业用房,地下车位282个。
二、定价依据
1.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
2.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及租金管理意见》(苏价服〔2012〕159号);
3. 《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泰政规〔2014〕15号)。
三、周边商品房租赁市场调查情况
1. 金桂园某租赁房。面积125平方米,租金18000元/年,折合12元/平方米·月;
2. 府西新村某租赁房。面积70平方米,租金12000元/年,折合14.29元/平方米·月;
3. 润景国际某租赁房。面积95平方米,租金14400元/年,折合12.63元/平方米·月。
四、拟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方案
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4〕15号),考虑到康怡新村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家电家具配备情况,建议最终租金在10元/平方米·月的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基础上按规定下浮:
1. 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1元/平方米·月;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含)以下的家庭4元/平方米·月;
3. 家庭人均年收入处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50%至80%(含)的家庭7元/平方米·月;
4.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7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租金按《关于明确泰州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泰价服〔2018〕53号)相关标准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4月8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反映。联系电话:0523-88869352,电子邮箱:tzjyjsk@163.com。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