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等文件精神,泰州市姜堰区编制了《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区划定范围
严格遵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征求本实施方案所涉及村组及农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项目区,编号为26M041103,范围涉及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顾高镇、蒋垛镇、梁徐街道、溱潼镇、天目山街道、俞垛镇、张甸镇。
二、项目区规模
项目区使用拆旧地块新增农用地指标14.4209公顷,新增耕地14.3578公顷。
建新留用区共涉及5个建新留用地块,位于溱潼镇。建新留用地块总面积为14.5072公顷,新增建新用地规模为14.4185公顷,占用农用地14.4185公顷,占用耕地13.5924公顷。建新留用区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拟于2026年开展建设。
三、方案实施效益
本次实施的方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紧张关系,可以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率,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可逐步改善农村土地无序利用、功能紊乱的状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同时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该《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0天,即2026年5月8日— 2026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523-88089660
邮箱:1195216255@qq.com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docx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