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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关于节假日期间路牙以上机动车违停实施不予处罚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30 17: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节假日出行环境,提升居民群众和来往游客的出行体验,体现城市管理温度,区城管局决定在2025年至2026年部分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城区城市管理执法范围内道路路牙以上的机动车轻微违停行为,实施“不予处罚”的管理举措。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及2026年春节(共计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二、实施区域

姜堰区主城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含各类公共通道、游园、广场等可供行人或车辆通行的区域。

三、具体措施

法定节假日期间,道路路牙以上区域车辆停放可以不受停车泊位限制,但停放时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对于上述时间段发生的车辆违停行为,原则上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提醒提示等方式予以纠正,不再采集车辆违停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人行道单一出入口、通道以及上下坡区域违停,造成人员、车辆通行困难的;

(二)在重要商贸综合体、景区、医院等主要通道违停,造成人员、车辆通行困难的;

(三)在沿街商住户门前违停,造成他人生活、经营困难的。

停放车辆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维护整体秩序。车辆违停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城管部门将予以提醒纠正。经提醒后仍未及时改正的,城管部门将依法采集车辆违停信息,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照相关规定拖移违停车辆。

在此,区城管局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规范选择停车区域,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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