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和《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认定为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
为做好化工重点监测点监督管理工作,区工信局组织姜堰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于2025年12月18日对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跟踪评价,评价认为该企业在产业结构、工业产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救援、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符合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跟踪评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均可以向区工信局提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88869060,电子邮箱:jygxj131@163.com。
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