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过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同意以下单位实施202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可以实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0523-88803207。
项目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省补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202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 | 1 |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助 | 泰州市姜堰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59.2 | 59.2 | 建设地点:姜堰区; 主要建设内容:机具补助。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