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泰教基〔2019〕42号)规定,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进行现场审核,泰州市姜堰区蓝天幼儿园、泰州市姜堰区成才幼儿园等2所民办幼儿园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止。如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等部门反映。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改革委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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