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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我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结余资金项目立项的公示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11-05 14:2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3〕49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区开展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结余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镇街初审、专家评审,拟支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小平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859470。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结余资金家庭农场立项项目表.docx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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