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科〔2019〕7号)和《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泰财农〔2022〕7号)文件要求,2022年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奖补项目,经业主申请,镇街审核,现将排查确认纳入第一批拆除计划的废弃沼气设施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23-88808556,电子邮箱:545338909@qq.com。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