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农计〔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经镇(街道)申报、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拟同意大安芦笋种植基地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 资金专项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安排(万元) | |||
合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其它财政资金 | 项目单位自筹 | |||||
1 | 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 | 大安芦笋种植基地提档升级改造 | 泰州市大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大棚加固,棚膜、卡槽、摇膜器、摇膜杆等更换改造 | 13.96 | 13.96 | 0 | 0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23-88801422。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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