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发布)的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苏农牧〔2009〕24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16日派出审核小组对泰州宏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车辆所有者是单位)的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联系电话:88859486。
序号 | 车辆所有者 | 车牌号码 | 核定最大运载量 | 验收时间 | 验收情况 |
1 | 泰州宏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 苏M26172 | 9.99T | 2024年10月16日 | 生鲜乳运输车辆验收合格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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